[上海第一财经记者] 第一,新《条例》实施以后,民政部与基金会的基金拥有量由2002年30亿元人民币扩展到什么规模?民政部有没有相关的预计?第二,请问李局长,从海外基金会的发展来看,他们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力量之一。新《条例》出台以后,对于基金会进入证券市场做了什么样的相关规定?民
政部是否有推动基金会进入证券市场的态度?如果鼓励入市,民政部会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规避风险?
[姜力]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,社会财富的逐步增加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,基金会越来越多是一个趋势。除了现有的30亿的基础上,还有多大的资金量来设立基金会,现在应该说还没有一个准确的估计。但是现在已经有很多个人、企业和其他组织到国家民政部和地方的民政部门做咨询,他们都有意愿设立非公募和公募基金会。
[姜力] 我估计在今年的6月1日,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以后,会有个人和企业注册基金会集中的一段时间,民政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会成立的情况和基金会数额的情况。
[李本公] 基金会为了保证基金的增值和保值,要开展一些经营活动。过去的基金会管理办法,对基金会开展基金活动限制的很死,而这次新的《条例》在这方面给基金会留有比较大的空间。只要遵循合法、安全、公正的原则,并且按照基金会章程,经过理事会的特殊程序通过,这个特殊程序就是以讨论包括投资这类重大问题时,必须通过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有效。
[李本公] 符合这些原则,可以进行自己认为比较合适的投资,购买国库卷,或者进入证券市场,或者进行其他投资。作为登记管理机关,对基金会进不进入证券市场,我们既不鼓励,也不遏制,因为这是基金会自己的事情。基金会对今后的证券市场有没有影响,有多大影响,我们无法估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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